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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多地将落地执行第七批国采

发布时间:2022-10-21

药品集采是通过汇总医疗机构的实际临床需求,换取药企以较低的价格提供药品。目前国家已经进行了六批国采,前五批次集采共涉及218种化学药,覆盖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抗过敏、抗感染、消化道疾病、抗肿瘤等常见病、慢性病、重大疾病、罕见病用药;第六批集采首次由化学药扩展到生物药领域,将16个第二、三代胰岛素纳入集采范围。

第七批国采是在原基础上继续扩围,本次调整向罕见病、儿童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群众受益面更广。718日,国家联采办发布第七批国采中选结果的通知,本次集采有60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48%,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省费用185亿元。

第七批国采中选结果将于202211月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的通知为准。从目前来看,广东省、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等地已开始为第七批国采落地启动前期工作。

109日,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通知,就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和备供产品集中申报挂网有关事宜做出通知,要求尚未在北京市完成挂网的相关产品,于2022109日至13日登录阳光采购平台按照申报流程完成产品申报。

928日,海南省医保局发布即将落地执行的国采和省采的工作预通知,该文件显示,第七批国采预计于10月底前后印发实施方案,于11月底前后正式执行中选结果,通知相关药企做好备货准备。另外,海南还将于12月底前分批次执行八省二区第四批(辽宁省牵头)集采和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第二批)。国采第五批药品将通过参加省际联盟和本省组织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接续工作,预计12月底前后正式执行中选结果。

89日,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做好落实第七批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准备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第七批国采的具体时间点。

82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申报及配送关系维护工作的通知》,开展广东省平台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申报及配送关系维护工作。

7 22 日,天津发布通知,开展第七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信息维护及三方协议网上签订工作。

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周期从过去最长的8年大幅缩减至1年,过去四年累计纳入507个新药好药,共调出391个疗效不确切的药品,肿瘤药、罕见病和儿童用药等保障短板逐步补齐。目录内的药品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09年的2096个药品,上升至2021年的2860个药品,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的双重效应,大幅降低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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